近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方案提出,禁止7座以上長途客運車輛2時至5時在全省道路上運行。禁止7座以上長途客運車輛2時至5時在全省道路上運行方案要求嚴格落實長途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制度,確保客運駕駛人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
方案要求禁止7座以上長途客運車輛2時至5時在全省道路上運行,客運車輛夜間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日間限速的80%,夜間不得通行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山區公路。夜間遇有暴雨、濃霧、大雪等惡劣天氣嚴重影響道路通行安全時,客運企業要暫停客運車輛運行。
嚴禁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
針對大量的掛靠經營的車輛,方案要求嚴禁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同時推進道路運輸企業誠信評價體系建設,將誠信考核結果與客運線路招投標、運力投放、保險費率、銀行信貸等掛鉤,完善企業安全評估和激勵約束制度。鼓勵運輸企業采用交通安全統籌等形式,加強行業互助,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并要求各設區市、縣(市、區)政府要立即組織清理整頓本地運輸市場,堅決取締掛靠經營車輛。
司機攤上大事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從業考試
方案要求嚴格客貨運駕駛人從業資格準入,建立客貨運駕駛人退出機制,對大中型營運客貨車駕駛人發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依法吊銷其從業資格證件,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參加從業資格考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被吊銷從業資格證件的營運駕駛人名單。同時加快推進信息查詢平臺建設,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機制,設立重點車輛及駕駛人“黑名單”信息庫,將重點車輛和營運駕駛人的年度審驗與道路交通安全記錄掛鉤。
到“十二五”末,淘汰全省所有注冊“黃標車”
河北要求商務、財政、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嚴格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到“十二五”末,淘汰全省所有注冊的“黃標車”。依法嚴厲打擊制造和銷售拼裝車行為,嚴禁拼裝車和報廢車上路行駛。對逾期未進行車輛年度安全技術檢驗或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公安部門不予辦理其所有人機動車相關業務;對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機動車,公安部門公告其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公告期滿仍不辦理注銷手續的予以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