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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營者請注意了!記者從浙江省運管局了解到,12月底前貨車需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全國貨運公共平臺,否則年審將不予通過,并可處3000~8000元罰金。
2014年7月1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監總局聯合下發《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下稱5號令),要求“兩客一危”車輛、12噸以上重型載貨汽車及半掛牽引車必須安裝符合要求的衛星定位裝置,并分別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和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其中,要求已經進入運輸市場的12噸以上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應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裝、接入到位。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兩客一危”車輛執行“5號令”情況良好,但10多萬輛12噸以上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落實的不到十分之一。
省運管局相關人士表示,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是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手段。“經營者安裝了衛星定位裝置,最終還是要由平臺服務商為其接入全國貨運公共平臺。為了監督平臺服務商盡快完成接入和數據上傳工作,下一步將考慮建立針對服務商的服務質量考核、通報制度,逐步形成市場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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