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管理能否出臺地方性法規受到廣大家長和師生關注。記者11月13日從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會了解到,雖然年初市人代會上侯愛平等代表提出的《關于盡快制定出臺〈福州市校車管理辦法〉的議案》被列入今年立法計劃,但由于國務院已通過《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福建省政府也正在就我省校車管理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為避免重復立法或與上位法相抵觸,福州市校車管理立法工作年內將暫緩。
據了解,《福建省校車管理規定(草案送審稿)》由省教育廳和省公安廳聯合起草,共有23條,內容包括校車管理基本原則、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管理職責、其他校車管理者和使用者權利與義務、違反校車管理規定的法律責任等。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建議,目前要貫徹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各相關部門要開展專項檢查和執法行動,打擊社會非法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共同抓好校車安全管理。關于校車管理的立法調研可以繼續展開,等《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即將制定的《福建省校車管理規定》頒布施行一段時間后,再視福州市實情決定是否對校車管理進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