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產業政策司今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第27號公告》表示,我部定于2014年12月31日廢止適用于國家第三階段汽車排放標準(下稱“國三”)柴油車產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國三柴油車產品將不得銷售。請各生產企業積極做好產品排放升級生產準備,合理安排國三柴油車產品庫存銷售,做好車輛生產一致性管理工作。這是工信部首次對國四標準排放實施表態。
這意味著,工信部將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國四的排放標準,國三排放標準的新車公告目錄審批將截止到今年年底,國三排放標準的車輛的銷售也將截止到今年年底。
李克強總理此前在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2014年將在全國供應國四標準車用柴油,釋放了“在環保標準問題上沒有余地”的信號,將加速各地執行國四標準的進程。
國四排放標準原計劃于2011年1月1日實施執行,但2010年12月21日環保部門表示將3.5噸以上的柴油國四標準執行時間推遲一年,即到2012年1月1日實施。但由于一些原因國四標準再度推遲,到2013年7月1日正式實施。但在實施前夕,環保部就國四實施時間又與工信部和行業協會達成一致,原定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重型柴油車國四排放標準再次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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